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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
梁兆基
為優化本澳中小企營商環境,市政署經聽取業界意見,在兼顧社區環境與居民生活等因素的前提下,並檢視和梳理過往露天茶座的申請條件及營運狀況,訂定了新的食肆露天茶座申請準則和相關規定,在去年 8 月份起以試點形式接受符合條件的飲食或飲料場所、餐廳、酒吧提出露天茶座准照申請。截至 12 月 19 日已經收到 57 份申請個案,並批出了 15 個准照,此舉整體效益無疑是創設有利條件盤活社區經濟。
最近收到商號意見,希望在下面幾方面優化安排:
1. 現時臨近農曆新年,商號均期盼望能夠抓住這個餐飲消費的旺季去多做生 意,因此希望當收到新申請時能夠加快審批流程,能夠趕及農曆新年前擴 充戶外營業。
2. 現時按規定露天茶座的營業時間是 09:00 – 21:00, 對於一些在旅遊區的 經營的商號來說,營業至晚上九時仍然是略早,希望當局在整體審視環境影響問題後,能夠逐步開放多一時王晚上十時,至少跟噪音法規定的時間看齊。
3. 按照現時收費標準,每平方收$1,200, 以 30 平方米來算,每年准照費用連印花稅就接近$40,000, 對中小企來時又是一筆支出,期望未來能夠調整收費。
4. 加強對獲批露天茶座准照的商號巡查監督,確保在清衛生、在非營業時間對台椅擺放儲存的安全等問題。
2026 年 1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