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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
劉兆爵
現時本澳公共停車場,部分採用半小時為最小計費單位,不足半小時皆以半小時全額收費。該機制雖適合短途泊車場景,但對市民、商務通勤及遊客的泊車需求,已出現收費粗糙、有欠公允的問題,可優化調整。不少駕駛者停泊滿一小時後,僅額外停泊數分鐘,仍須繳納半小時費用,增加民眾不必要的泊車開支,也造成公共收費機制的爭議。同時,部分駕駛者為避免超時多收費,經常趕點離場,容易引發停車場出入口急剎、搶道等危險行為,衍生交通安全隱憂;亦有部分車主為規避不合理計費,選擇短暫違泊,加劇舊區及商圈交通阻塞。
現時本澳電子泊車系統、車輛識別及計時設備已成熟完善,完全具備分鐘級精準計費的技術條件,無需增設硬件設備,落地成本低、可行性高。為平衡便民與市政管理,本人提出借鑒内地城市做法,實行階段式精準計費建議:停泊一小時以內,維持現有半小時計費規則及首15 分鐘免費政策不變;停泊滿一小時後,改以分鐘精準計算收費,並保留全日收費封頂機制,避免長泊費用飆升。
希望透過優化,讓泊車收費更公平透明、減少市民負擔,同時紓緩違泊問題,提升車位周轉率與交通秩序。建議進一步探索並於部分商圈先行先試,推動本澳交通管理精細化、便民化發展。
2026年7月1日
交通事務局回覆:
關於完善現行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的修法事宜,保障交通安全乃特區政府一項重要工作,藉著日後對法律的修訂,以提升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规則的意識,從而保障行人、駕駛員等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達致和諧有序的交通環境。特區政府對《道路交通法》的有關修訂持開放態度,並於修改上述法律的過程中將作出審慎考慮。
而建議優化道路行人過路設施及強化視頻監察事宜,該局會持續優化斑馬線之設計。而視頻監察影像只作為執法部門輔助舉證之用,該局與執法部門會持續檢視現有違規趨勢及檢控数字等資料,適時因應不同地點的實際情況作出優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