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訪僑總諮詢文遺法 雙方座談熱烈討論“德成按”成功活化利用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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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官員到訪僑總,諮詢文化遺產保護法案意見

 

文化局官員到訪澳門歸僑總會,就“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諮詢意見。局長何麗鑽表示,法案附件所列的“文化遺產”清單,通過諮詢凝聚社會共識,或作增減。她同時希望可以以“德成按”的模式,通過政府民間和企業之間的合作,活化文物建築,可以更多再利用澳門的文物建築。

文化局長何麗鑽、副局長陳澤成,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澳門博物館館長陳迎憲,特別計劃處處長林曉白,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崔貞貞,前日到訪澳門歸僑總會,徵詢關於《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意見。僑總會長黎振強、常務副會長劉藝良,監事長康寧英,副會長陳炳銓、畢明、黃瓊成、陳健英、勞灼榮及永遠會長梁仲虬等出席了座談會。與會僑總負責人表示,文化遺產是澳門的寶貴財富和歷史記憶,政府立法加以保護,值得肯定。他們同時就草案提出了具體的修改和完善建議和意見,其中包括第四條中規定:“以特別制度加以保護的歷史建築群”,但第五條又有“建築物”的相關規定,似乎並不一致;草案中又有“相關不動產的感官感受……等”相當抽象的法律概念,恐會造成將來執法的困擾,希望當局慎重考慮加以完善。他們也肯定政府活化文物的努力成效,希望整體評估可活化文物清單並作出發展規劃。

文化局長何麗鑽表示,草案所列的文化遺產清單在徵詢公衆意見,凝聚社會共識以後,或作增減。被列作“紀念物”的文物是嚴禁拆卸的,例如大三巴牌坊、媽閣廟等。“具藝術價值的建築物”則必須保留其特色和藝術價值,建築物內部特色在盡量保留的基礎上可適當增減。被列作“場所 ”者,其景觀、用途必須保留,不能加以破壞。

座談會熱烈討論了關於“德成按”的成功範例。僑總負責人希望特區政府整體評估整理澳門可以活化利用的文物建築。何麗鑽介紹了關於“德成按”的成功活化利用的基本情況,同時表示,在這方面政府持開放態度,希望通過政府、民間和企業的合作,活化利用澳門具歷史價值的建築,向公衆展示,提高公衆對澳門文化遺產的了解和認識。

出席座談會的僑總負責人還包括:洪華、梁美滿、盧世青、廖麗瓊、洪漢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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