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4月2日組織澳門工聯、街總、婦聯、學聯、歸僑總會等十二個本澳社團代表召開座談會,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主要內容,並和與會者問答互動,詳細為與會代表答疑解惑。僑總副理事長趙文炎代表出席座談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已於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境外非政府組織於境內依照該管理法可以在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領域和濟困、救災等方面,開展有利於公益事業發展的活動。
保護組織合法權益
廣東省公安廳境外非管辦副處長董志平表示,上述管理法實施兩年多來,為切實保護境外非政府組織合法權益,規範和引導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市開展活動,提供了法律保障,隨着港珠澳大橋的開通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公佈,粵澳交流將更加頻繁,希望有更多澳門的非政府組織到廣東及內地開展交流和合作,為當地帶來資金、技術和先進的管理理念,更好地促進境內公益事業的發展,廣東省公安廳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將努力為境外非政府組織提供優質的服務。
董志平還介紹了該管理法實施兩年以來有關情況,並就境外非政府組織申請登記代表機構、備案臨時活動以及日常活動等問題,分別進行詳細解答。
註冊機構逾四百家
據統計,該管理法實施至上月底,在境內登記註冊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已有458家,備案臨時活動1,607項。其中,在粵登記代表機構27家,數量居全國第3位;在粵備案臨時活動336項,數量居全國第2位。
與會非政府組織代表分別圍繞申請登記代表機構、備案臨時活動的流程方法,以及日常交流活動中較常遇到的問題,提出疑問進行現場諮詢。座談會暢所欲言,討論氣氛相當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