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諮委】梁俊傑:優化民防宣傳執法 完善中區避險設施建設的建議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

梁俊傑


  去年強颱風“樺加沙”正面吹襲澳門,至今仍讓人記憶猶新。當時全城進入最高戒備狀態,卻出現部分市民與外籍人士冒險外出“捉魚”的亂象,既反映公眾自然災害安全意識鬆懈,也體現民防工作仍有優化提升空間。 

 

  現行《民防法律制度》已明確特定狀態下的民防義務,但面對十號風球下“追風捉魚”的人員,單純勸喻難以遏止其獵奇與僥倖心理。建議當局針對無視民防禁令、擅闖危險區域的行為,結合實際情況,在適時及安全的前提下開展執法,同時強化勸導宣傳與社區推動工作,運用多語種宣傳、社區定點宣講等形式,向所有居民及在澳人士普及災害風險與違法成本,杜絕公共搜救資源被濫用。 

 

  另外,澳門第1級颱風避險機制於八號風球或以上啟動,目前僅開放青洲、工人體育場、離島等四處避難中心。中區與南區人口稠密,新橋、下環一帶無避險點覆蓋,該區行動不便長者轉移避險路程過長,存在安全隱患。建議當局重新評估全澳各區避險需求,充分利用區內活動中心、學校等場所增設避險點,實現“就近避險”,切實保障轄區居民災害期間的生命安全。

 

2026年4月1日

 

警察總局回覆:

 

  事由:優化民防宣傳執法  完善中區避險設施建設的建議 

 

  感謝  台端對本澳民防工作的關心與寶貴建議。現就您提出的建議回覆如下:

 

  就第一點所提及的意見,現行《民防法律制度》已明確訂定在即時預防或更高級別狀態維持期間,所有自然人和法人均有義務協助民防活動,以及服從相關主管實體和人員的命令。對於市民或旅客違反上述命令之行為,特區政府將有權追究其責任行為,且有機會構成刑事責任。

 

  目前,在民防架構啟動期間,民防行動中透過“澳門民防資訊”及“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平安澳門”微信小程序、政府入口網站、澳廣視等多元渠道即時發佈有關民防資訊。同時,警察總局持續透過“社區民防聯絡機制”與本澳 14 個社團及專業機構合作,將防災資訊傳遞至社會各階層。針對外藉人士的宣傳工作上,除已印製涵蓋英語、韓語、印尼語、越南語、尼泊爾語、緬甸語及蒙古語等多語種宣傳單張外,亦將聯同機制成員深入外僱聚居點、旅遊熱點等進行定點宣講,告知災害風險,提升全民守法意識。

 

  就第二點所提及的意見,對於八號風球或以上僅開放四處避險中心之情況,現行兩級避險機制情況是有所不同的。詳細區分如下:

 

  • 第一級(颱風避險機制):因應熱帶氣旋(八號或以上風球)啟動。基於颱風主要威脅為強風,市民最安全之做法為「留在家中,遠離窗戶,避免外出」,故僅開放青洲避風中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工人體育場、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等四處避險中心,供有特殊需要或居於高風險區域(如玻璃幕牆附近、老舊樓宇)之市民使用,並非作為常規撤離點。該機制下,民防行動中心呼籲市民優先留在原居所避險。

 

  • 第二級(撤離避險機制):因應風暴潮等極端天氣的影響,低窪地區有可能出現嚴重水浸,屆時社會工作局將開放全澳 17 間避險中心,服務範圍覆蓋澳門半島及離島各區,包括中區及南區。受水浸威脅之居民可按指示前往就近集合點或避險中心暫避。

 

  對於 台端建議在區內活動中心、學校等場所增設避險點。為進一步提升應急避險的便利性與覆蓋率,警察總局將聯同社會工作局及其他相關部門,持續評估本澳避險需求,並按實際情況檢視現行預案的執行成效,尤其針對特殊羣體的疏散距離進行優化研究,務求讓避險安排更貼近社區需要,切實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再次感謝 台端對民防工作的建議。警察總局將持續收集社會意見,聯同民防架構各成員檢討及優化應急機制,不斷提升本澳災害應對能力,切實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專此函覆  順頌

  台祺

 

警察總局局長 梁文昌

 

其他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