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三個團體發起的所謂“民間公投”,多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社團代表均明確反對,強調“公投”不具備任何法律基礎,違反澳門基本法,更不得人心。冀社會各界珍惜澳門回歸近十五年來所取得的成果,為澳門可持續發展、社會祥和穩定共同努力。
誤導市民違基本法
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有禮表示,中總對所謂“民間公投”一事極表反對,認為該三個團體的所作所為不利澳門的繁榮穩定,所謂“公投”的做法是錯誤誘導市民,是 違反澳門基本法和蓄意挑戰澳門的法治基礎,既無憲制性法律依據,又不具備任何的法律基礎,是無效的。中總完全贊同和支持特區政府及中聯辦發出的嚴正聲明。 馬有禮認為,澳門特區成立近十五年來,在中央政府支持和信任下,無論在政治、經濟、文教和社會各方面都得到良好的發展,居民生活質素得到改善和提升,投資 環境得到優化,成績來之不易,全澳居民對此都要好好珍惜,為澳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社會的祥和穩定而共同努力。
澳門繁榮値得珍惜
正身處台灣交流訪問的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表示,有團體發起所謂“民間公投”,與澳門遵循法治的核心價值背道而馳。堅決支持和擁護澳門特區政府所作的嚴正聲明 及中聯辦的有關表態。根據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澳門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政制“公投”活動,澳門的政制發 展必須嚴格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相關決定。澳門特區成立近十五年來,民主政制穩步推進,經濟及社會發展均取得重大成就,希望珍惜澳門這來之不 易的繁榮與穩定。儘管仍有不少改善的空間,但澳門是法治地區,社會上的相關訴求要在嚴格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表達,相信政府會正視合法的正當訴求。
全國政協常委廖澤雲表示,是次有團體發起所謂“民間公投”,目的是想打擊本澳《行政長官選舉法》相關制度,但是在基本法裡沒有設定“公投”制度,所謂“公 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根本就是違反基本法。基本法是經過長期諮詢,認真研究制定出來的法律,大家都要遵守。基本法已清楚列明澳門的政治體制及選舉制度, 如果不依據基本法進行選舉,根本就是違法行為。相信特區政府能夠在法律依據下,圓滿完成新一屆行政長官的選舉。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 中華總商會理事長高開賢表示,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必須依照基本法及相關選舉法的規定而行,所謂“民間公投”根本無法律基礎,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任何人、事都 不能違法、違章。強調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已進入法定程序,四百名選委亦於早前依法選出,現在提出“民間公投”是別有用心,將擾亂澳門秩序,故支持政府聲 明,反對“公投”。
借外力推翻現體制
街總理事長吳小麗指出,第一,所謂“公投”沒有法律依據,因澳門是一個 地區而非國家,並沒有權利制定或改變任何制度,此舉明顯違反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第二,“公投”目的令人質疑,究竟是為政治目的,又或是否借助香港有關方面 力量,試圖推翻現行政治體制?這些目的皆不得人心。第三,“公投”方式和措施兒戲,以網絡投票是“灌水式”的意見收集,缺乏科學性和認受性,而且在注重個 人私隱的今天,質疑所謂“公投”的系統如何保護資料不外洩。第四,“公投”擾亂社會輿論,誤導群眾,更是非常嚴肅的政治事宜,直指三團體將其與熊貓命名等 投票相提並論,並不合適。
婦聯總會會長賀定一表示,婦聯將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按照基本法辦事,認為任何“公投”在澳門都沒 有法律依據。即將舉行的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按照基本法相關規定進行。去年完成政制“五步曲”,行政長官選委名額增加一百名,擴大了代表性。強調澳門回 歸祖國十五年來,取得的成果得來不易,期望社會各界好好珍惜。
挑戰法治不得人心
歸僑總會會長黎振強認為,繼 六月廿九日有團體有組織地企圖干擾破壞“六 · 二九”選委選舉並碰壁後,近日又有針對行政長官選舉制度行動,公然挑戰法治,籌劃所謂“公投”活動。澳門 特區實行“一國兩制”,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任何在澳自行創制“公投”制度或發起“公投”活動的企圖,均違背基本法。這種挑戰法治的企圖在澳 是不得人心的,注定落得完全失敗的下場。絕對支持特區政府、中聯辦作出的嚴正聲明。
民衆建澳聯盟負責人指出,有團體提出所謂“公投”,無法律依據,亦不符合澳門社會發展規律,不得人心,只屬部分人的意願,缺乏社會共識。強調此風不可長。
青年有責推動施政
澳門青年聯合會會長馬志毅表示,特區政府發表的嚴正聲明已明確指出澳門是法治之區,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在本澳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法律基 礎,青聯對此立場表示認同。特區政府近年積極關注青年人發展空間及向上流動,政府官員從上至下都緊密與青年大衆保持溝通,並先後推出青年政策、青年創業援 助計劃等政策措施,以及成立人才發展委員會,得以在應用範疇、專業領域和精英層面三大部分培育本地青年人才。雖然特區政府在很多地方仍有待改進,但成果都 得來不易。青聯鼓勵青年人擁有批判精神,亦更希望青年人培養自身的建設能力,不要只是停留在表達不滿的階段,而是切實將對社會的不滿,化為推動政府改善施 政的正能量。
轉載自澳門日報2014年7月10日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