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再有團體發起“民間公投”,因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司警、治安警和個資辦等聯合採取行動法辦。多個民間團體對此表示支持,直指所謂“民間公投”不具法律基礎,有違基本法,有可能對澳門特區的長遠穩定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破壞穩定挑戰法律
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有禮強調,對特區政府各部門能夠及時地依法處理表示支持,並呼籲有關團體應立即懸崖勒馬,停止不利社會穩定的有關活動。所謂“民間公 投”的做法絕對錯誤,是誤導市民的行為,違反基本法和蓄意挑戰澳門的法律基礎。衆所周知,公投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具有特定政治和法律含義的憲制性安排。澳 門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無權創設“公投”制度。任何團體妄圖使用不具法律基礎的所謂“民間公投”,並違法收 集居民個人資料、從事不獲法律承認的行為,藉此挑撥矛盾,製造分裂,撈取政治本錢,是絕對錯誤的,不利澳門社會的和諧穩定,影響澳門的良好投資環境。馬有 禮嚴正表示,澳門中華總商會堅決反對這種不負責任的、挑戰基本法、衝擊國家主權的錯誤行徑。澳門中華總商會絕對支持依法產生的澳門第四任行政長官,堅決支 持特區政府為維護澳門繁榮穩定而採取的一切必要措施。
發策研究中心會長梁維特直言,民主與法制之間不應存在矛盾。有團體多次發起不 合法的“民間公投”,警方因應情況執法,制止行動,絕對正確。居民有權追求理想的社會制度,但須在合情合法情況下反映訴求、遵守既定標準,期望法律界多提 意見,向公衆闡述何謂“公投”,提升公衆法律認知。
促制裁“公投”團體
街總理事長吳小麗直言“民間公投”違反基本法,更有違國家憲制。相關團體作出如此行為,有誤導居民成份,形容是冠以“公投”名義的民間調查而已,期望廣大街坊知悉情況,審時度勢,勿輕易讓別人掌握自己的個人資料。
僑總理事長王彬成贊成警方對違法團體採取行動,隨便搞“公投”實在有違基本法,更欠缺法律基礎,對澳門社會的長遠穩定造成不良影響,該會期望相關部門對違法團體給予制裁。
工聯理事長鄭仲錫對團體進行“民間公投”表示不認同,應予以抵制。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權在中央,年前澳門政制發展五步曲順利完成,人大常委會已明確闡述循序 漸進發展民主的政制發展方向。該會近日將以不同途徑召開各級會議,邀請法律專家座談講解,向各業工會傳達訊息,呼籲工友勿參與有關活動。
混淆視聽衝擊主權
婦聯理事長林婉妹稱,公投是一項非常嚴肅、具特定政治和法律含義的憲制性安排,澳門特區無權創設公投制度。個別團體堅持使用“公投”名號,收集居民個人資料,企圖以一場“假公投”賺取真公投帶來的政治和社會效果,除企圖混淆視聽外,更衝擊國家主權,婦聯堅決反對。